问题 | 纳税工资收入怎么算的 |
释义 | 新个税法实施后,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计算方法为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按月换算后,根据不同收入范围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是需要交税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包括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保险费等。 法律分析 一、工资纳税计算 新个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具体如下 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起征点是5000,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二、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税率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换算全月应纳税额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不超过3000元的3%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超过960000的部分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三、哪些收入要交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四、哪些收入不用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又明确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结语 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起征点为5000元,计算方法为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按月换算后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换算全月应纳税额税率,详见表中所示。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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