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不采用的税率是哪个 |
释义 | 目前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不采用的税率形式是全额累进税率。 税率的形式如下: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税率本身是应征税额与计税金额之间的比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大量采取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逐渐增大,按不同等级逐步提高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三种; 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我国的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采取定额税率。 综上所述,全额累进税率简称全累税率,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量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实际上是按照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分等级规定的一种差别比例税率,它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一般相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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