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发生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仍然有效。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一裁终局的裁决书,或提前民事诉讼。对于未撤销的裁决书,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一直有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属于一裁终局的,具有法定应当撤销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劳动者不服的可以提前民事诉讼。不属于一裁终局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服的,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通过再审撤销,一直有效。但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根据《劳动仲裁法》,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期限是十五日。执行期限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在这十五日内,被裁决方应履行裁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如支付工资、补偿金等。如果被裁决方未能在执行期限内履行义务,裁决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裁决的有效实施。另外,根据具体情况,执行期限也可以根据法院的决定予以延长或缩短。因此,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期限是确保裁决及时生效的重要环节,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依法有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裁终局的裁决应经法定程序撤销,非终局的可提起民事诉讼。对于生效的裁决书,未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劳动仲裁法》,裁决书执行期限为十五日,确保裁决有效实施。如被裁决方未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期限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公正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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