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保证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得到有效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中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采取了拒不执行的行为方式。这里所说的“拒不执行”,是指在紧急状态情况下明知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内容,而执意不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经劝说、告诫或者处罚后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二是,拒不执行的是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