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时两次废标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1、招标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流标实际上是一种招标失败,在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流标的现象不乏时有发生。 3、这种现象一旦发生,无形增加了采购成本,延长了采购周期,进而导致采购效率的下降。如果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一、国企采购必须招标么 国有企业采购是否必须要进行招标.国有企业采购通常来讲是指企业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因此“国有企业采购是否必须要进行招标”这一问题需根据采购标的的不同而进行具体判定。招投标法规制的需要招标的项目仅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则是指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包括国有企业 二、epc项目招标有关规定 随着EPC模式的增加,国家层面对EPC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是否被大众以及相关行业所了解,本文将笔者所知道的规定罗列出来,欢迎各位知友共同探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何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三、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法律依据:《非招标采购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 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计划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预算单位报告。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对采购的计划方式进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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