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所需材料: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2、办理程序: (1)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2)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3)提交相应证明。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外国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