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惠民保怎么报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 基于长沙市参保人就医实际发生费用、个人负担比例结构等情况," 长沙惠民保 " 从长沙本地实际出发,与长沙市医保政策紧密衔接,着力解决参保群众看病贵、负担重等难点和痛点,建立累计高达 400 万元保额的 "3+2" 复合保障模式。其中,"3" 类保障主要包括:一是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充保障。本保险生效期间内,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含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长沙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 1.8 万元以上的部分," 长沙惠民保 " 报销 80%,最高报销 150 万元。 二是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补充保障。本保险生效期间内,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含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 1.8 万元以上的部分," 长沙惠民保 " 按相应比例报销,最高报销 100 万元。 三是特定药品费用保障。经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 , 在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 长沙惠民保 " 特定药品目录》中的 20 种高值药品,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 2 万元以上的部分," 长沙惠民保 " 报销 60%,最高报销 50 万。 在此基础上," 长沙惠民保 " 进一步扩展了 " 已病人群 "、" 罕见病人群 "2 类保障责任。在 " 长沙惠民保 " 保障正式生效前,已患恶性肿瘤、肝硬化等 9 种约定既往症的参保人员也可参保,赔付比例按照非约定既往症赔付比例的 40% 进行报销。罕见病患者在保险年度内,可获得最高 100 万元的罕见病赔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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