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或(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将来发展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推优入党”即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作用的集中体现。 推优办法: 1、推优是由入党积极分子转为预备党员的必须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经过推优的学生才能被推荐为预备党员。 2、推优工作自每年10月开始,即在被学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以上的同学才能申请推优。毕业当年不再推优。 3、推优工作与入党积极分子评议工作同时进行。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以上的同学均须作为候选人参加推优。 4、推优比例按照学校要求执行。系党总支、团总支和辅导员教师可直接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1-2人,但直接推荐的人选也须在评议中得票过半。 5、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票等不正行为,一经发现则予以系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当事人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和2年内各项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