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保险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申请理赔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 重疾确诊证明书:由医院出具,证明被保险人确诊患有相应的重大疾病。 2. 医疗费用发票:提供治疗该疾病的医疗费用发票。 3. 手术证明书:若被保险人进行了手术治疗,则需提供手术证明书,由医院出具。 4. 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医疗资料:提供相关医疗资料,证明被保险人的治疗情况。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九十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五条:“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应当向保险人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开具相关的医疗服务费用票据和结算凭证,为参保人员报销提供依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服务的需要,真实、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和处理结果,如实开具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