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要注意是否存在继往病史,因为保险公司对于继往病史的赔付会有一定的限制。同时,需要注意保险公司的定义和排除条款,以免购买的保险无法覆盖自身情况。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其所知道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对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有关事项有知情权。” 2.《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等内容,应当在保险单上明确载明。”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患有或者有过的疾病、症状或体征,以及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所隐瞒的疾病、症状或体征,保险人有权拒绝承保。”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确诊或治疗的重大疾病,不属于本合同所保障的疾病。”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在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或者症状出现之日起30日内,收到有关医院或者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以及保险金申请书。” 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身的病史情况,并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的定义和排除条款,以免出现赔付限制或无法覆盖自身情况的情况。保险人应当在首次确诊或症状出现后的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