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证明书是女性的名字,离婚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只要合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不是必须要公证的。是否公证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房地产属于女性,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有效。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和履行。如果一方反悔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起诉。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你好,婚前房地产证明书,婚后加名字,离婚的话,婚前房地产公证有效吗? 婚前财产公证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离婚协议书办产权证有效吗 1、如果只是离婚协议书是不可以去办房产证的,是无效的,还需有离婚证才能去办理过户的,因为单凭离婚协议书,是不能说明是否已经离婚了,只有办理了离婚证书,才能真证的说明双方离婚了,所以单是离婚协议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必须要有离婚证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签署离婚协议,没有拿到离婚证明书和她同居会被判刑吗? 一方没离婚同居会判刑。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涉嫌重婚罪,重婚罪的法定刑为有期徒刑二年以下或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即为有配偶,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协议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一起领取离婚证明书吗? 协议离婚都需要如下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等。且协议离婚除前述证件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鞥材料,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才可以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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