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破产了,外债应当由公司的破产财产清偿。如果不能全部偿还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偿还。具体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全部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法律客观: 公司有外债能宣布破产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有外债的,外债到期不能清偿的时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