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性抚恤金怎么发放 |
释义 | 一次性抚恤金由持证的死亡军人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其发放顺序是: 1、有父母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一半; 4、无父母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5、无上述亲属的,不发。 一、抚恤金计算标准 抚恤金发放的标准的计算是:1.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2.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4.其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5.其他亲属(含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抚恤金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6.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二、抚恤金的领取顺序 抚恤金领取的顺序:父母、配偶、子女、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 1、父母或抚养人,配偶的,各发一半; 2、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 3、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给配偶; 4、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5、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以下弟妹。 三、配偶领取抚恤金条件 抚恤金领取的顺序:父母、配偶、子女、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1、父母或抚养人,配偶的,各发一半;2、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3、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给配偶;4、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5、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以下弟妹;6、无上述亲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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