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前,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订立前,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 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结论: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等有关情况。如果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如果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