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珠海个体户注销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纳税人到主管工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注销工商登记申请审批表; 2、交回发放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登报声明注销该企业; 4、登报后60日内拿该报纸及相关审批表到工商局; 5、取得注销回执。 工商执照注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他人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注销登记申请书; 4、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