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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儿可以在娘家立户吗
释义
    可以。但是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一、没怀孕能办准生证吗
    2016年1月5日,我国明确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这意味着生育二孩无需办理准生证。目前,江苏、湖北、山东、黑龙江等地,生育头胎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卫生计生部门可以通过婚姻登记、收养信息、户籍登记等多种途径,掌握公民的结婚、怀孕和生育信息,防止出现因取消一孩生育审批而出现的漏登、漏报现象。虽然全面二胎政策已经放开,但是要生育小孩,上户口最好提前办理一个准生证,这是户口管理的需要。准生证每个地方的规定稍微有些不同,一般城市都是怀孕3个月左右办理,因为3个月内孕妇流产的风险比较高,太早办理反而不利于管理。
    二、本人不在驾驶证可以扣分吗
    1、可以,驾驶证是全国通用的,只要是正规有效的驾驶证,就可以在中国大陆的任何一个省份,任何一个城市和地方使用。当然可以用外地驾驶证来处理本地的违章扣分。
    2、由于驾驶人不可能只在驾驶证核发地开车,也会在其他地方,甚至其他省份开车,比如跑运输的司机,如果在异地开车出现了违章,当然就必须使用本人的驾驶证去扣分。驾驶证是可以用于异地扣分的,并不是只能在核发地处理违章扣分。
    交通违章后,遵循谁违章谁接受处罚的原则。所以在能够确定违章车辆驾驶人的时候,驾驶人持本人驾驶证在接到处罚通知的15天内,到交通违法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
    三、派出所可以强制迁户吗
    派出所不可以强制迁户。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必须得由居民自己来申请,公安机关没有强制迁户口的权力,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须遵循“三原则”:
    1、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3、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二者一定要一致,否则,就称之为“人户分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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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6:4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