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的条件是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指定侄子侄女为继承人;被继承人没有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等继承人都先于被继承人离世,且被继承人未立有效遗嘱的。 一、继承遗产范围如何执行 继承遗产范围的执行方式: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内容分配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上述文书,则应该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该均等。 二、遗嘱继承的条件都有哪些 进行遗嘱继承的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遗嘱继承怎么规定的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可具体适用遗嘱继承: 1、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 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 4、没有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