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
释义 | 小微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销售额不超过一定金额、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为最高点、优惠政策适用对象扩大到企业等。此外,针对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所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再担保提供的再担保费收入,也可以免征增值税。 法律分析 一、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的,其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201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按月申报的,当月收入3万元以下,按季度申报的,季度营业收入90000元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也可以的)。超过90000元的就不可以免征增值税了,要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就是说不到90000元的,不交增值税,超过90000元的,要全部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不能扣除90000元。 二、小微企业免税是什么意思 (一)将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为最高点,明确了优惠政策。所谓的起征点则是指达不到这一点的不征税,达到这一点的全额征收。依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起征点为五千到两万元,各省根据自身情况具体确定。多数省市起征点为两万元,但有些省市低于两万元。 新政策统一了全国起征点,以最高点两万元为起征点,提高了征税的门槛,对小微企业而言,显然是一种优惠。 (二)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由个人扩大到企业。明确了征税主体为小微企业,而不仅仅是个人。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个体工商户等),企业不得享受。 也就是说,即使企业的月营收低于两万,也应缴纳增值税。但新政策则将扩大优惠范围,涵盖了企业和个人。但是,这一税制如何执行,可能还会在具体操作中遇到一些新问题。此次征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可能会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代扣代缴,至于小微企业的界定办法,则可能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什么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结语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实施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带来了一定的减负和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同样,月营业额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营业税纳税人也可以免征营业税。此外,201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按月申报的企业,当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申报的企业,季度营业收入不超过90000元可以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超过这个额度的企业需要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得到了一定的减免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三章 应 纳 税 额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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