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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兰州市城关区风险等级
释义
    兰州市城关区风险等级如下:
    1、将新城镇新冶路社区159号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西柳沟街道西柳沟社区海亮熙岸华府10号楼1单元;福利路街道福利西路社区水厂家属院60号楼1单元;福利路街道小桥洞家属院周边东、南商铺区域,石化22号楼南侧商铺区域,石化23号楼东侧商铺区域,丽都家园西侧商铺区域共计4处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2、吴西街社区曦华源小区12号楼2单元6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兰州市最新疫情政策如下:
    1、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等区域。不得对小区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2、将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和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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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8: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