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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继承放弃继承需要明示吗
释义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一、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放弃继承的方式有: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因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伪造遗嘱会导致继承权丧失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可以通过沉默放弃遗赠吗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依照该规定,遗赠的接受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单纯的沉默视为放弃受遗赠,且遗赠的接受必须在继承开始后的两个月期限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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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5: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