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和证件 |
释义 | 办理复婚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一、复婚的夫妻必须去户口所在地么 复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二、登记不拿离婚证里面能登吗 登记不拿离婚证里面不能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1、复婚或再婚登记的都必须带离婚证; 2、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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