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复婚手续要怎样办理 |
释义 | 夫妻复婚手续的办理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 一、民法典中规定怎么办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离婚证丢了要怎么复婚 离婚证丢了复婚的,要带户口本。离婚证丢了必须先补办离婚证。离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成功后,即可办理复婚手续。申请复婚的手续是: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