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
释义 | 离婚后复婚证需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并填写复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材料审核; 3、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北京复婚手续是怎样的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复婚对于当事人来说容易吗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程序差不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6、不用进行医学检查。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三、离婚后还能复婚吗 离婚后可以复婚。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遵循婚姻自由原则,只要复婚的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就可以登记结婚。 一、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二、申请复婚的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总之,原则上来说,夫妻从离婚的那一刻起,只要双方满足复婚的条件要求,那么马上都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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