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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复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
释义
    区民政局办理复婚所需证件:内地居民需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且无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需通行证、身份证;无配偶且无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的公证声明。
    法律分析
    区民政局办理复婚需要的证件有:内地居民需要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拓展延伸
    复婚登记的必备证件清单
    复婚登记是指已经离婚的夫妻重新走入婚姻的程序。在进行复婚登记前,需要准备一系列必备的证件。根据相关法规,复婚登记所需的必备证件包括:1.身份证明:双方复婚登记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2.离婚证明:已离婚的夫妻需提供离婚证明文件,如法院判决书、离婚证等;3.户口簿: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以证明双方具有合法的户籍;4.婚姻登记申请表:填写准确的婚姻登记申请表,包括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5.其他辅助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提前准备好以上必备证件,以确保顺利完成复婚登记手续。
    结语
    复婚登记是已离婚夫妻重新走入婚姻的程序,所需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需提供有效通行证及公证的声明。办理复婚前,请提前准备好必备证件,确保顺利完成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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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