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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洪灾泄洪区补偿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农作物实行亩均定值补偿
    按照蓄滞洪前三年(不含分洪年份,下同)同季主要农作物平均值的50%—70%,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2.专业养殖实行分类定值补偿
    专业养殖区域的补偿,一般是会按照蓄滞洪前三年相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补偿金额将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3.经济林实行亩均定值补偿
    经济林损害补偿一般是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形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经济林补偿是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4.居民住房补偿按损坏情况赔偿
    补偿主体部分水毁损失,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予补偿,按照住房损失价格的7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确定。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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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6: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