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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留置权再设立质权,谁优先受偿?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留置权上设立质权的,留置权优先受偿。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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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6 19: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