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的情形 1、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的的交叉路口,如果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二、临时牌照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才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