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 释义 |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法律分析: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2、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3、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4、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2、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6、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8、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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