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如下: 1、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引导广大人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精神,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才流动机制。近期,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制定出台《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制度、拓宽人才流动通道、加大公开选调力度,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 2、规范全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制度。办法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的适用情形、基本原则、管理权限、条件要求、方式程序、纪律监管等进行了规范,并列出相关“负面清单”,推动实现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制度“一盘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