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正委托代办房屋买卖,卖房的公证书用给买房一份吗 |
释义 | 公正委托代办房屋买卖,卖房的公证书要给买方一份。公证机构在这里的地位相当于是被委托方。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时,要向第三人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来确保民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也方便第三者因为标的物自身的问题来向对方进行追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房屋买卖委托书没有公证有效吗 房屋买卖委托书没有公证有效。委托进行房屋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是否进行公证不影响委托书本身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委托人介入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