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必须给吗 |
释义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必须给。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可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员工离职后携带离职证明在社保中心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因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可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步骤如下: 1、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申请印件;工伤待遇申报表(可在医保窗口领取或者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综上所述,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综上所述,员工的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是在员工和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时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