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缺失,工伤赔偿如何维权? |
释义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维护权益,但需先进行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法律分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向法院起诉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纠纷:劳动合同缺失下的维权策略 在劳动合同缺失的情况下,工伤赔偿纠纷如何维权?首先,您应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医疗报告等,以证明您的工伤与工作有关。然后,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他们可以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指导您采取正确的法律步骤。接下来,您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在此过程中,保持与雇主或保险公司的沟通,并坚持维权立场。最后,如果需要,您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他们可以介入并调查此类纠纷。记住,维权需要耐心和坚持,但您有权利获得公正的工伤赔偿。 结语 劳动合同缺失时,工伤赔偿纠纷的维权途径多样。首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工伤与工作有关;其次,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评估案件可行性并采取正确法律步骤;接着,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与雇主或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并坚持维权立场;最后,如有需要,可寻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维权需要耐心和坚持,但您有权获得公正的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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