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有失业金赔偿吗 |
释义 | 一、工伤有失业金赔偿吗 没有的。员工失业,申请失业金,需要很多条件,首先应该非本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而且单位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失业金办理条件、申请程序和领取办法: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领失业金期间有医保吗 领失业金期间有医保。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出于弱势地位,因此法律对于劳动者有专门的保护制度,比如工伤赔偿、事业保险等等。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些法律规定不是很清楚,导致自己的群益被侵害。那么工伤失业保险可以拿多少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工伤失业保险补助金待遇标准的情况。 一、致残1—4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推出工作岗位,享受一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4个月得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2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0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8个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工伤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又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致残5—6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保留与用人单位的老公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四、致残7—10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个月本人缴纳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生活护理待遇 对工伤职工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长期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的护理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工伤职工伤残达到一至三级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依赖的,应当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三档确定,与本人对社会贡献、收入的高低因素无关。从社会保险的公平性出发,护理费待遇的计发基数是按照统筹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而不是伤残职工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安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不能部分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为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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