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在岗”者,需要重新认定后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法律依据: 《全国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资格管理部门第两年对《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证书》持有者复查一闪,复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检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向资格管理部门提交《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复查表》、《室内装饰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二)资格管理部门在审查核实有关资料后,应对项目经理资格复查做出结论。复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在岗三种; 1、项目经理能履行项目承担合同、未发生重大事故及违法行为的,为“合格”; 2、项目经理未能履行项目承担合同,或发生过重大事故,或有违法行为的,为“不合格”; 3、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项目中未担任项目经理实职的,为“不在岗”。 第二十条 复查结论淡“不合格”者,吊销其资格证书或降低其资格等级。复查结论为“不在岗”者,需要重新认定后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