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当中土地如何设定抵押权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关土地的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设立抵押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土地所有权绝对不得抵押,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哪些财产可以设定抵押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抵押权怎么实现呢,抵押权该如何设定 关于抵押权的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对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如何确认呢 船舶抵押合同的效力主要指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分为对内和对外效力。 一、船舶抵押权的对内效力。 1、船舶抵押权担保债权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担保性的效力,其担保范围除贷款债权本身外,还扩及其利息,迟延支付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2、船舶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物权性的效力,是指抵押权效力所及于的客观对象。 二、船舶抵押权的对外效力。 1、船舶抵押权对被抵押船舶处分权的影响,抵押权人只是在债务人不履行还贷义务时,有权就被抵押船舶的拍卖或变卖价值优先受偿,在此之前,船舶所有人(抵押人)仍可利用船舶进行处分和收益,即抵押权效力并不及于船舶的处分权。 2、船舶抵押权对船舶租赁的影响,船舶承租人的租赁权并不因设定抵押受到影响;如果船舶抵押设定在先、船舶租赁设定在后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一般原则,船舶抵押权人主张实现其抵押权时,除另有约定外,船舶租赁关系应予以解除。 3、船舶抵押权不受其主债权转移的影响。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设立抵押权?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其中包括土地所有权: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对抵押权如何规定 当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即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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