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是。税务稽查人员查账会出示证件和调账通知书等手续,不会简单的打电话通知,税务稽查科有公被查公司的详细信息,包括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等。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款征收的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税务机关根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确定税款征收的方式。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出口退税的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