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借款狡辩不还债务纠纷案 |
释义 | 合伙人借款狡辩不还 07年中,我和一对夫妻合伙在日本开了间公司,男的是日籍华人,女的是内地人。开办公司时,我和他们俩共同出资,我出资500万,他俩各出资300万(这在日本有记录的),我是法人。当时我把钱打给她们用于开办公司用。过后一个月,对方称公司注册资金还不能动,需要流动资金买货,于是我又汇给他600万。09年下半年,因为公司亏损等原因,要解散公司,在结算时,对方提出我后来追加的600万不是公司借款,而是公司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公司的1100万都要算在我个人头上(因为现在亏损了,她们不想承担损失)。当时那600万只有汇款凭证没有借条,因为大家在一起做事,而他又说是作为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过这些真实情况在邮件里反复提到过。 我现在请问律师,如果我要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能不能胜诉? 律师解答: 需要收集证据才行,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详细证明案情。我可以帮助你代理。 相关法律知识: 合伙人 1.与人合作经营一种企业、生意或参与同一活动的人,一起工作的人。 2.与别人共同从事于任何活动的人。以赢利为目的共同经营某项营业而合伙的两人或多人中的一个。 3.被认为类似于与他人具有共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这种伙伴的人(如在一企业中)。 4.由合伙组织结合在一起的。 5.一个与另一位合作或协助他执行任务或为他服务的人。 6.同伙,作为共享者而与另一人联合的人。 一、合伙人退股份可以怎么退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之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赢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赢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关于合伙人的责任形式。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合伙企业区别于法人类企业的基本特征。 对于合伙人的责任形式,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有的要求所有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责任,有的规定合伙人可承担有限责任,有的允许部分合伙人在有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承担有限责任,有的还要求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责任。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关于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在企业享有权利,也负有义务。 一般而言,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享受企业的收益分配;义务为遵守合伙协议,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根据需要增加对企业的投入等。由于合伙企业是人合性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合伙协议予以约定,对于一些特定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在事后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确定。但对有些合伙人的特定权利义务,法律也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规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