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实规定了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 "因自己的过错导致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他人的过错导致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由侵权人承担。侵权人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害的,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一方因败诉而产生了律师费,败诉方应承担该费用。这是因为败诉方的过错导致了损害,他们有责任承担律师费以弥补对方的损失。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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