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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释义
    行政复议是一种法律制度,用于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行政相对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重新审查和纠正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行政行为。而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只有在司法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启动复议程序。保护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权和设置便利的法律程序对于司法行政复议具有重要意义。申请司法行政复议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申请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等。
    法律分析
    相关行政人如若不同意相关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系指行政相对人,
    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
    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其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司法行政复议的申请
    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因此,没有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则不能启动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审查的程序,司法行政复议作为监控司法行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就不可能发挥其功能。因此,保护司法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权,以及设置便利于司法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请权的法律程序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司法行政复议的申请是指司法行政相对人不服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复议机关提出要求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求。司法行政复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请人是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里的"认为"是指申请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至于在客观上是否受到侵害,则需要通过审理才能确定;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无法进行审理,申请人的请求也无法实现;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复议请求是申请人复议时向复议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④属于司法行政复议的范围,否则复议机关不予受理;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司法行政复议。
    结语
    行政复议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机关申请重新审查并纠正具体行政行为。而司法行政复议则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司法行政相对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请求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权,以及设置便利的法律程序对于司法行政复议的发挥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司法行政复议申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申请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同时不能向已受理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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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