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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棚户区改造是大产权吗
释义
    棚户区改造是大产权。
    虽然棚改房是因为房屋改造而安置的房子,但是如果原房屋本来就属于大产权的话,那么棚改房也自然属于大产权,只是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可能会比较慢。
    棚改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旧改是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的项目。
    棚户区改造采用“政府主导+国企实施+人才住房”的模式,棚改赔偿少,只要90%业主同意改造,对于少数不服从改造的,可通过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等政府的行政介入进行房屋强制拆除。旧改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是商业投资行为,改造赔偿多,必须100%业主同意才可以进行拆除,政府不可能直接行政介入。
    棚改对象是全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存在住房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棚改一般是直接拆除。旧改对象是旧住宅区申请拆除重建城市更新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年,满足条件的旧商业区、旧工业区建筑物可放宽至15年的建成时间要求,旧改一般是对旧城区进行重建、翻新。
    棚改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参照城市更新或者政府征收程序进行,棚改项目的确定、权利人信息公示、异议处理等内容并无章可循。但旧改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包括意愿征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实施方案、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实施主体确认、预售及规划验收、回迁安置等。
    棚改除满足拆迁安置的需要外,其余住房均都会配建为人才住房和保障型住房,且坚持以租为主,根据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情况,确定租售比例。但旧改则按规定比例配建,无全部配建保障房的要求,可建商品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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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