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就是有效的大产权房,拥有产权证以及土地证,或者是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那么在棚改以后,不管是赔偿多少套房子,房屋的性质都是属于大产权房,房屋的性质是不会改变的。 2、如果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就是小产权房,没有办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那么可以根据产权人的意愿进行选择。如果选择保持原样,那么棚改后的房子还是小产权房。如果选择换成大产权房,那么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假如赔偿了好几套房子,那么就要一起缴纳土地出让金。 3、如果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就是小产权房,那么所有的办证都是冻结的,不会因为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就会变成大产权房,从而获得更多的赔偿,这是不可能的。 一、小产权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房无法获得土地使用证。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这种房屋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三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最后一种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这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小产权房的交易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在购买到小产权房之后,如果国家对该处土地进行征收,小产权房的所有人可能不会获得相应的拆迁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