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关于招投标的罪名 |
释义 | 刑法关于招投标的罪名主要是223条的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 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一、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 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 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以上便是律师根据当前的法律总结出来的问题答案,您清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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