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次还能再结婚吗 |
释义 | 再婚需办理结婚手续,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声明、离婚证等材料。内地居民结婚应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同样适用。婚姻登记机关需审查材料并询问情况,符合条件者当场登记发结婚证,否则需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 离两次婚再结婚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再婚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等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离婚两次后如何保持婚姻稳定? 离婚两次后,保持婚姻稳定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注意。首先,双方需要深入沟通,坦诚交流,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感受。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解决问题和冲突,避免积怨的产生。其次,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增进夫妻之间的情感联系。共同参与活动、旅行或者学习,可以增进互相的了解和信任。此外,夫妻双方要学会宽容和谅解,尊重彼此的个人空间和独立性。遇到问题时,不要急于决定离婚,可以寻求婚姻咨询师或者专业律师的帮助,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最重要的是,夫妻双方要保持爱的激情和承诺,不断投入婚姻中,共同创造幸福的家庭。 结语 婚姻再次结合需要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携带相关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根据法规,男女双方需共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对于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结婚,同样需前往内地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办理过程中,登记机关将审核证件并询问相关情况,符合条件者将当场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为保持婚姻稳定,离婚经历后,双方需更多努力和关注,包括深入沟通、培养共同兴趣爱好、宽容谅解、寻求专业帮助等,以共同创造幸福的家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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