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存实亡的婚姻该怎么办 |
释义 | 名存实亡的婚姻,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这段婚姻: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一方可以直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没有修复的可能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相关法律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婚姻中存在着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成家常便饭,那么这段婚姻也是可以及早结束。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