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存实亡的婚姻该怎么办 |
释义 | 名存实亡的婚姻是否该继续属于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法律不做强制性干涉。 若当事人选择离婚且双方能够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经过冷静期双方未反悔的,双方可以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若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前往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并经调解无效。 若当事人选择继续婚姻的,夫妻双方有互相扶持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对方可以起诉要求其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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