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修饰或消除瑕斑、异味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这里的“不符合卫生标准”就是不符合国家制定的各种化妆品的卫生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化妆品种类繁多,只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该种化妆品的卫生标准,就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他人容貌毁损或者皮肤严重损伤的; 2.造成他人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一、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认定本节所规定的犯罪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但不一定无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此罪处罚。 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触犯了本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本罪规定的刑罚较轻,按较重的罪名处罚。所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行为实际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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