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并具有独立支配的财产,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公司、企业、单位等,自然人是指公民或居民个人。缴费人即是指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税收是直接向纳税人收取的,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简化征收过程,税收不直接向纳税人收取,而是由涉税行为的相关方代扣之后代为申报缴纳,那个税收实际上不是关联方承担的,但是由他缴纳,这个关联方就是扣缴义务人。对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应向其颁发代扣代缴证书,明确其代扣代缴义务。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履行扣缴义务。对不履行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应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置,并责令其补缴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