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拒收后果严重吗 |
释义 |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使用戒具等强制方法,迫使被告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被告拒收传票并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原告就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是原告拒收法院传票的,法院可以直接按撤诉处理。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拘传被告必须是经过两次传票的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是指因不可抗力使被告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到庭。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还规定,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 撤诉针对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缺席判决是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作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起诉后申请撤诉,法院不准撤诉,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就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在缺席一方没有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其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在收到法院传票之后,要核对是否真实,若确定真实的,就应该积极出庭应诉。 收到法院传票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哪天开庭还要看个案及法院的排期情况而定。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