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合同纠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利益如何保护? |
释义 | 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纠纷随处可见,虽然很多纠纷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明确,但是却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该如何维护自己债权利益?本文通过介绍债权人维护利益的方式、债权实现的方法、以及在民间借贷中起草借条等债权凭证应当注意事项等问题,协助债权人更好的防范债权债务风险。 1、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保存交付凭证、注意诉讼时效,把握好这些技巧,能够让债权人在借贷纠纷中权益得到保障。 2、债权实现的方法 债权人提供借款后,应尽可能了解借款人的资金情况,观察其是否出现资金周转难题,或出现转移财产的苗头,或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仍以各种理由予以推托,拒不还款,那么,债权人应当在初步确认该信息的情况下尽快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担保,各地法院要求不一)。主张债权过程中,需注意: 1、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财产(如银行账户、房产)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 2、保全过程中,提请办案法官完善必要的手续,对被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保全财产,认真造具清单,注意及时提醒法院做好相关续保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司法实践中,若是债权人未提出续冻、续封申请,法院不会主动续保,因此应牢记到期时间点,提前提醒法官续保。若债权人有委托律师代理,依然应当提醒律师及时提交续保申请,否则律师难免出现疏漏,使债权人蒙受损失。 无论债权人是否享有抵押权,在起诉时均建议申请财产保全,原因在于:司法实践惯例是经由首封人申请,由首封法院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且人民法院在对财产进行分配时,会酌情给予首封申请人略高份额的分配。也就是说,抵押权人若作为首封人,将掌握拍卖被执行房产的主动权,如果抵押权人非首封人,那么会受到首封人及首封法院的牵制,不利于尽快实现债权。 对于民间借贷的正式监管要晚于银行借贷,因此民间借贷也存在着许多暂时无法全面预测到的风险问题。在借贷关系发生时,对于借据书应书写规范,防止歧义,在填写借贷合同时,应该注意空格的地方,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于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不容小觑,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是有必要的。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