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合同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技术合同的类型不同,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第二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六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三十四条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四十条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一、在北京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有哪些要求 1、根据《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技术开发合同: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2、技术转让合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3、技术咨询合同: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4、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5、根据规定,技术合同的备案登记工作都是由科学技术部负责的,在我国技术合同的类型比较多,像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合同的类型不一样,办理认定登记时的要求也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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